文理科专业录取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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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7:0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徐志纯)记者7月10日从省招办获悉,2004年我省文理科专业录取办法于近日出台,具体为: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多于120%的比例向学校提供电子档案。第二志愿根据第一志愿投档原则,按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数的120%提供电子档案。如考生填写第一志愿的学校由于特殊原因停招,可将第二志愿作为第一志愿调档。 服从志愿调档原则:根据考生服从志愿类别,向生源不足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数的100%随机提供电子档案。服从志愿投档后,生源仍然不足院校可按有关规定降分,再按院校缺额数的100%提供档案,由学校择优录取。 每批次投档分为四轮:前三轮按考生三个志愿依次投档,第四轮投考生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录取完毕仍有生源不足院校,可按该院校志愿顺序降分投档。专科师范专业在高职、专科批次内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与高职(专科)院校同时投档。 自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自主招生试点院校招生规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填有所报院校志愿,并至少达到该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由院校提供考生名单,省招办核查投档。 艺术、体育类(兼报文理科)考生要先参加本类录取,若未被同批次本类院校(专业)录取,且同批次文史、理工类录取尚未结束,文化课成绩达文科、理科类分数线的考生,可转至文史、理工类院校参与录取,按志愿顺序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