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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告知家属尸检结果 人质颈部共中三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9:05 南方都市报

  长春挟持人质事件追踪

  本报讯昨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技术大队办公室内,法医将“7·7”人质事件尸检结果向被害人质郭女士的家属公布。郭女士的丈夫姚先生说,当时没有看到书面的尸检报告。警方称,按照有关规定,书面的尸检结果不能交给家属。法医只向被害者家属以宣读的方式告知了尸检结果。

  昨日15时30分左右,记者与郭女士的家人联系得知,姚先生的姑妈给郭女士穿寿衣时发现了一些伤情,结合尸检结果,姚先生告诉记者:“我爱人颈部中3刀,气管和颈动脉被割断,只剩下颈椎骨连接头部和躯体。除了贴近下颌1刀伤口较规则外,颈部其他处刀伤伤口边缘不清晰。颈部以下右胸两处刀伤,右腕被割开,虎口和手背处刀伤深到骨头。”

  据郭女士的父亲讲,他们将于下周跟长春警方就“人质事件”作进一步接触。

  昨日,记者了解到:7月7日劫案发生时,将红色宝来车截住的有两位出租车司机,一位是刚被长春市公安局奖励的司志民,另一位是30岁的出租车司机王运龙。

  司志民回忆道:“当时我的车正经过北安路,看到一群人围在那儿,最初以为是两口子吵架,没想到听到有人喊住我,说:‘抢劫了,快把那车截下来,别让他溜了!’我就把车开到宝来车前面,横在车前面。

  司志民对人质的死感到非常惋惜:“我以为能救过来,枪响时我也很害怕。前些天,有人坐我的车时还说:不该截那辆车,让他抢了算了。我听了很生气。”

  “的哥”王运龙透露:当时他看到,劫匪左肘横在人质脖子前,右手拿匕首抵着人质脖子,驾驶座的车门是开着的。劫匪与民警说话时,他的刀一度离开过人质的脖子。如果那时行动是比较理想的时机。(《巷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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