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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批罪大恶极的罪犯被正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9:1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7月10日讯(记者黄纯芳)随着几声正义的枪响,昨日上午,李明、于峰等一批故意杀人、抢劫、投放危险物质、强迫卖淫等严重刑事罪犯验明正身后,在长沙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故意杀人、抢劫犯李明、于峰,均系望城含浦镇的农民。两人于1996年4月7日晚,携带水果刀、胶带纸等作案工具,窜至长沙市五一广场附近,采取先骗乘出租车,然后持刀威逼、用绳索捆绑等手段,抢劫陈某驾驶的价值7.8万余元的出租车一辆。1999年11月1日晚,两人又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湘潭市汽车站,骗租朱某驾驶的价值6.5万余元的出租车至株易路口时,逼朱某停车并将其捆绑后,将车开回长沙。次日,两人用胶带纸将朱某的口、鼻封住,致其窒息死亡。此外,因逼迫二名女青年卖淫牟利,导致女青年不堪忍受殴打和凌辱而跳楼,造成一人摔死一人重伤严重后果的强迫卖淫犯罗国盛等均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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