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批复三起特大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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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1:15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7月11日电记者罗盘报道:2004年“春运”期间山西省发生3起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34人受伤。近日,省政府对3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进行了批复,48名有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省安监局组成的事故调查处理组调查结果表明,3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员违章、违规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监管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理结果如下: 对在“1·22”事故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山西三皇侯马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德民、总经理王钊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侯马市宝通运业公司检测站站长解国平给予行政撤职处分;责成侯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怀宇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其他1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记过、警告等行政处分。 对在“2·6”事故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吕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富中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吕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李建唐、吕梁交警支队队长孙晋文、临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刘连明给予行政降级处分;责成临县副县长王少利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其他8名负有责任的人员分别给予记过、警告等行政处分,对肇事司机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2·11”事故中负有重要责任的长治市运东汽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作平给予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太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三分公司经理郭峰、长子县交通局副局长兼运管所所长李和平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警告处分;责成长治市交通局副局长师文高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其他10名负有责任的人员分别给予记过、警告等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