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售学校资料,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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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2:20 今晚报 |
本报讯(记者吴薇实习生张威威)在连日来的讨论中,频繁出现了“知识产权”问题。那么学生销售老师课堂笔记、学校卷子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违法呢?就此我们采访了君悦律师事务所的金律师。金律师表示,学生出售讲义、试卷侵犯了学校对讲义、笔记的著作权,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学校试卷、课堂笔记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学校所出的试卷、教师依教学计划所进行的授课行为是依据学校意志创作的作品,课堂笔记是教师授课行为的书面记录,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试卷、笔记的著作权属于学校。学生经学校许可,有权使用其试卷和听老师授课,即学生拥有试卷、讲义的使用权而无著作权人的权益。学生出售讲义、试卷侵犯了学校对讲义、笔记的著作权,违反了著作权法的规定。金律师还补充解释,即使老师和学校默认,学生也是违法的,但这种违法的性质并不严重,还是希望学生们能以自律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