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干部学历教育要申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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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3:40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7月11日电记者罗盘报道:近日,在太原市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中,市管领导干部有835人接受了清查,经过有关部门对填表、审核、审验、认定等环节严格把关,发现和确认这些领导干部填写学历学位有错或不规范的有197人,学历学位不能被认可的有78人。其问题主要是:本人接受的教育属在职进修性质,所获取的学历是结业证书,属于非学历教育。为防止再出现这些问题,今后,太原市在职干部报读各类学历学位教育前要进行申报备案,获得的毕业证书也要接受审核,否则其学历学位将不予认可。 参加的学习是专业证书班,获取的学历文凭为“专业证书”,按照有关规定,此类“证书”在干部的使用和职称晋升上可参照大专对待,但不能认定为学历,也属于非学历教育。所获得的学历文凭来自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能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和学习活动。就读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属于非学历教育教学形式,所取得的“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不能认定为学历教育。涉及此类问题的市管干部有六七十人。目前,这些问题都已得到了纠正。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就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日前作出的规定,今后,太原市在职干部报读各类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入学之前,要向本级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备案。备案时需出具所报读院校的有关资料、录取通知书等,并填写《干部进修学历学位登记表》。干部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后,还要再次申报,接受对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相关学籍材料(包括入学登记表、学习成绩考核表和毕业生鉴定表等)的审查,在确认真实无误的情况下,将其学历学位归入干部档案。 此外,干部简历今后要从就读大中专院校时间填起,如果是在职研究生或成人教育、党校教育学历学位,需在简历上写明读书起止年月,学习形式(函授、夜大、业余、脱产、自学考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