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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洒黄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5:05 扬子晚报
  昨天,来自东北辽河油田的退休职工孟现臣向记者哭诉:“我从东北跑到铜山县黄集镇办牛场,光想把牛养好,咋会落到这步田地,我犯了啥罪啊?”

  老孟今年49岁,2001年底单位买断工龄后,他带着12万元现金来到徐州。经亲友介绍,打算在铜山县黄集镇兴办一家养牛场。镇领导热情接待了他。经现场考察,他选定镇农技推广站废弃多年的大院。这里四周是大田,无污染、无干扰;出门不远是公路,交通方便;与此相邻的郑集镇有大型奶站,销奶方便。2002年5月1日,他跟推广站签订了场地租赁8年的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2400元。此后,他便跟妻子动手创业:改造旧屋,垒砌牛槽,架设电路,修补院墙,挖掘水井,拉土垫院。5月下旬去辽河,花15万元买来14头牛。兴旺的牛场引得镇领导多次带着各村干部来参观。当年11月,他处理了这批奶牛,又购进34头波尔山羊。2003年春,老孟二下东北,选好25头奶牛,交付押金5万元。接着赶回黄集扩建牛槽,准备迎接新牛。

  不料,镇上一位领导却告诉他:“牛甭拉了,这块地已经卖给灯泡厂了。”他吃了一惊。明明8年的租赁合同,1年不到就变卦,咋整啊?他一边找人继续砌槽,一边找镇上交涉。但,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4月20日,村里闯来十几人,扒墙头,砸窗户,满圈的波尔山羊惊得四散。老孟的家属想阻止,被推倒在水沟里……

  镇领导坐着小车来了:“老孟,多少天就叫你走,咋还没走?”老孟一脸无奈:“我有合同,8年呢。”“你痛快点,该滚哪滚哪去!”电被掐了,水井里被倒进砂子堵死了,水泵、锄草机找不到了。

  知道内情的老乡们劝他:“别争了,你是小买卖,人家新来的是大买卖,一把就拿出100多万,你1年才交2000多块。走吧!”老两口哭诉无门,洒泪而去。

  2003年5月2日,孟现臣一纸诉状将黄集镇农技推广站告到铜山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违约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修缮房屋、修整电路2850元,购买饲养用具2078.90元,赴东北购牛支付的押金5万元,购牛往返差旅费189元,合计55117.90元。

  黄集镇农技推广站违约明显,赔偿之责难以推托。不过,原告要求赔付的最大一宗费用是5万元购牛押金,要不要赔偿这笔钱成为庭审的焦点。(下转A2版)原来,2003年春,孟现臣前往辽宁盘锦购牛,与卖牛人裴庆志签订一份协议,约定:裴出售给孟25头黑白花奶牛,总价款302500元,孟先交押金5万元。如孟半月内不交足钱拉牛,5万元归裴所有。由于上述变故,老孟交付的这笔押金打了水漂。

  围绕这5万元的赔偿问题,法庭上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被告方的证人、黄集镇某副镇长证明:2003年3月8日他当面通知孟现臣,因镇工业项目建设需要在该租赁地建厂,并为原告提供了其它场地供其选择。这意味着,孟现臣是明知养牛场要搬迁的情况下才去东北购牛的。原告方则证明,孟现臣3月8日根本不在黄集,而在敬安镇的亲友家帮助盖房子,副镇长的所谓“通知”成为不可能。3名证人是跟孟一块盖房子的农民。

  互相矛盾的证言让法庭难以决断。2003年9月12日下午5时半,第3次开庭结束。原告方的3名证人被法官们分别带到不同的屋里,进行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马拉松式“问话”。结果是:其中2名证人推翻了原来的证词。事后,他们在二审中向法庭提供的证言中反映,那天晚上,他们受到了法官的恐吓,“不承认在法庭上说的是假话,就拘留你!”桌子上就放着手铐,一位70多岁的证人被吓得尿了一裤子。又隔10天,孟现臣被法院以“提供伪证”为由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15天。

  2003年11月16日,铜山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928.90元,5万元押金的赔偿则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2220元,由原告负担2000元,被告负担220元。孟现臣打了一场挺占理的官司,扣除各项“意外”支出,实际只讨回1928.9元损失,还白白被关押了15天。

  然而,2004年4月10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却作出了不同的判决。判决书称:孟现臣与推广站订立的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缔约后,孟现臣依法交纳了租赁费,履行了应负的合同义务;而推广站却在合同履行期内,在未与孟现臣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终止合同,由于不具备解除合同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向守约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孟现臣在一审中向法院提供了“卖牛协议”及交付押金5万元的收条,该2份证据在签署日期上有瑕疵,但并不能否定孟现臣签订“卖牛协议”及交付押金5万元的事实。由于推广站的违约行为,造成孟现臣所签订的“卖牛协议”无法履行,并造成5万元押金的损失,行为与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推广站应承担赔偿责任。市中级法院据此撤销铜山县法院的判决,判处推广站赔偿孟现臣55117.90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推广站负担。

  拿到这个判决书,孟现臣还笑不起来。为了早日拿到赔偿金,2004年4月,他向铜山县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并交付了3030元强制执行费。但是,2个多月过去了,他依旧1分钱的赔偿没拿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公道才能真正来到他身边?胡连俊 孟现臣在哭诉自己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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