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务员不能有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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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2:4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盐城 刘宝庆 目前全国不少地区在公务员的录用上降低了身体的准入门槛。7月11日,《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分别报道了重庆市对公务员的录用体检标准作出适当的修改。沈阳市将放宽对报考公务员者的身高限制,只要报考者未患侏儒症,就可以顺利跨过“身高关”。 公务员的录用,身体方面的限制多数地区不再是道槛了,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是一种务实的工作作风,我们为之叫好。但是我们看到公务员的录用身体条件在一些地区依然还是门槛过高,这种录用公务员身体条件不统一、“政出多门”的现象,也得改一改了。 自近年来,一些省份在公务员录用身体标准过于苛刻,由此引出的话题已引起了人事部门的重视。目前重庆、浙江、山东等省份取消了在公务员录用上,身高的限制;还有些省份在身体体检上也降低了门槛。但我从网上搜索,发现在公务员录用上,身体条件的标准也是五花八门,这种录取标准上的不统一,对公务员的交流、提升是十分不利的。同时,也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国家人事机关是政府人事管理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统一的规范标准,这样,才能显示公务员录用上的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公务员全国录用一个尺度,才能使公务员流动有序、公务员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化。同样参加公务员招考,由于不在同一个省份规则就不一样,这样容易造成“规则”操作失灵,导致工作上被动,所以,还是全国统一公务员录用标准比较好。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12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