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安系统严肃警风警纪四民警违反禁令受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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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8:3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沈纪轩李莉王腾)省公安厅昨日向外界披露,今年3月份以来,阜阳、蚌埠两市公安机关连续发生3起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四名警察已受到严厉处罚。 3月12日,阜阳市颍州公安分局解放北路派出所民警马培峰酒后把借来的无手续挪挂牌照“蓝鸟”轿车交给无驾驶证的朋友张磊驾驶,自己身着警服和爱人一同乘车看望岳父。途中,该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上两人受伤。张磊因无证驾驶,当即逃走。勘查现场的交警让马培峰到大队作笔录,马培峰自己驾车前往,行至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时,马培峰以到医院给伤者送药为由,弃车逃走。当晚,交警部门和颍州分局多次与马联系,马借口外出办事拒回,直到第二日上午11时许,马才被找到。马培峰因严重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和人民警察的义务与纪律,经阜阳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予以辞退。 3月16日,临泉县公安局110防暴中队抓获一批参赌人员。查处发现,县公安局牛庄派出所副所长常明亮也参与了赌博。常明亮违反“五条禁令”,经临泉县公安局党组研究决定予以辞退。 6月15日,怀远县公安局徐圩派出所副指导员李卫未履行请假手续即外出办私事。第二日中午,李卫酒后在某宾馆的休闲浴池与他人发生口角。李卫因不请假外出,并在工作期间饮酒,违反“五条禁令”。6月19日,经怀远县公安局研究决定予以行政记过一次,并免去其副指导员职务。该所所长周泓负领导责任,免去其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