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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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8:36 南方日报 |
【热门话题】 银寿 话题缘起 6月初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的成功举办,使“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成为热门话题,“泛珠三角”也因此成为网络上点击率最高的新词汇之一。在总体叫好之下,社会上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也提出了一些疑问。我们撮取其中若干问题,请有关专家谈谈看法。敬请读者垂注。 叫“泛珠三角”好还是叫“泛珠江”好? 核心提示 “泛珠三角”是更为科学的概念,它一目了然地反映了构成区域经济的核心要件和区域形成的历史顺序。区域内合作秉持“自愿参与、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不存在谁是“盟主”、“老大”以及谁服从谁等问题 “珠三角”字样有广东想当“盟主”、“老大”的嫌疑? 在概念上,有人主张用“泛珠江”而不是“泛珠三角”,认为用“泛珠江”符合自然的基础,担心“珠三角”字样难免有广东想当“盟主”、“老大”的嫌疑。 叫“泛珠江”确有一定的优点。我住江之头,君住江之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真是千里情缘一江牵。“泛珠江”突出了以珠江作为流域联系的自然纽带,具有历史和文化的意义,利于区域认同。但在工业化的今天,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是比水运更为重要的运输方式,以铁路、公路为轴线展开的地区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区域经济合作更具必要性和可行性。所以,“泛珠江”概念的历史和文化的意义多于经济的意义。 在区域经济范畴内,“泛珠三角”是更为科学的概念。它一目了然地反映了构成区域经济的核心要件,即区域增长中心,就是珠三角;还反映了区域形成的历史顺序,即珠三角区域发展是“泛珠三角”区域形成的基础。“泛”在字义上有“延伸”、“放大”的意思。“泛珠三角”概念是珠三角概念的延伸,“泛珠三角”区域是珠三角区域的放大。可以说,没有珠三角的迅速崛起,就谈不上“泛珠三角”区域的合作。 区域合作乃至区域经济一体化,一定要运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 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今天讲区域合作乃至区域经济一体化,一定要运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泛珠三角”是一个经济区域的概念,不同于行政实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区域的概念,不同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协作区;是地方省区之间自觉自愿的“谈婚论嫁”,不同于现在由国家组织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区域内各省区,无论是处于沿海还是内陆,无论是处于中心位置还是非中心位置,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无论是大省还是小省,参与区域合作都有充分的自主权,都是秉持共同签订的框架协议所确定的“自愿参与、市场主导、开放公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所以,不存在谁是“盟主”、谁是“老大”,以及谁服从谁等问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从一开始就体现了高度的开放性,这是它的一个特点,也是它的一个优点。 事实上,“盟主”、“老大”观念,如同“鸡头”、“凤尾”之类,已经不合时宜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超越行政区域的界限,树立经济区域的观念。广东市场机制发达,广东人素以务实精神著称,当“盟主”、“老大”不是广东人的风格。广东应以此与区域内兄弟省区共勉。 谁是“泛珠三角”区域的“龙头”? 核心提示 “龙头”等同于“增长极”。含有政治色彩的“盟主”、“老大”不能要,而作为区域经济要件的“龙头”却不能没有、不能不要。“龙头”是自然形成又为各方所接受的。“泛珠三角”的“龙头”非“大珠三角”莫属 何为“龙头”,需不需要“龙头” 在一个经济区域中,所谓“龙头”,等同于“增长极”,即经济增长中心,指对区域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地区。在中国目前的体制条件下,这个地区还要在区域内起某种协调作用。“龙头”是区域经济的要件,是区域合作与发展的关键因素。区域之间的竞争,往往是“龙头”之间实力的竞争;区域合作与发展的成效,往往取决于“龙头”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所以,含有政治色彩的“盟主”、“老大”不能要,作为区域经济要件的“龙头”却不能没有、不能不要。 当然,这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区域“龙头”不应是人为确定的,既不能封赐,也不能自封,而是自然形成又为各方所接受的。 香港做不了“龙头”,区域内其他城市如广州、深圳自然也难当其任 有人认为香港是“龙头”。就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论,香港是“泛珠三角”区域内最具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地区。迄今为止,香港的投资遍及整个区域,到去年底止,其在内地9省区一共开办企业约12万家,实际总投资达1500亿美元;香港虽是弹丸之地,但当地生产总值约与广东相当,为内地9省区总和的34%,人均生产总值是9省区的22倍。香港在过去20多年里不仅是中国对外开放最重要的“窗口”,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是内地至少是“大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地加快发展,香港的地位相对下降;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制造业差不多全部转移到珠三角等地区,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已近九成;特别是由于“两制”的关系,对内地的协调作用还难以发挥。有鉴于此,可以肯定,香港在区域内一定会发挥十分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做不了“龙头”。 香港做不了“龙头”,区域内其他城市如广州、深圳,自然也难当其任。广州、深圳的生产总值大约分别只有香港的1/4和1/5。 珠三角乃至广东省也定会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不足以担当“龙头”角色 那么珠三角呢?有人认为既然叫“泛珠三角”,珠三角理所当然是“龙头”。其实不然。珠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占“9+2”省区的22%、内地9省区的29%,人均生产总值是内地9省区的5倍、但只是香港的22%,经济实力还有待提高。珠三角地区经济以外向型为特色,与内地8省区缺乏广泛而有效的产业联系。此外,在广东省内,珠三角土地面积、户籍总人口、本地生产总值分别占全省的31%、34%和75%,其发展水平与省内其他地区处于高度不平衡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自身作用的发挥。所以,珠三角乃至广东省,在区域内也一定会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不足以担当“龙头”的角色。 “龙头”非集“9+2”精华、包括粤港澳在内的“大珠三角”莫属 那么,谁是“龙头”?谁可以当“龙头”?答案只是一个,就是包括粤港澳在内的“大珠三角”。 “9+2”的精华集中在这一地区:“大珠三角”生产总值超过整个区域的一半,人均生产总值是其他8省区的4.6倍;有香港作为国际金融、物流、信息中心,澳门作为富有特色的区域性商贸服务平台,珠三角作为世界新兴制造业基地。三地已达成一致认识,要共同努力,把“大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世界上最繁荣、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 这一地区与其他8省区在发展水平、产业布局、生产要素、自然资源禀赋诸方面,形成极为明显的差异性、梯次性和互补性。这一地区在为8省区服务方面,具有分工明确的对内对外的综合协调功能:港澳国际市场网络发达,海外联系密切;广东国内分销渠道通畅,内地沟通便利。此外,港澳中西合璧的文化特色和广东的岭南风情,也是增强区域合作吸引力的重要因素。 我们看到,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上,粤港两地领导人互相推许,已在此问题上显示了某种默契。对粤港澳在区域合作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其他各省区也基本认同。目前,在CEPA框架下,粤港澳经济一体化加快推进,“龙头”作用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 这里提出一个重要建议,就是在明确了“泛珠三角”的“龙头”是“大珠三角”之后,今后讲“泛珠三角”的“珠三角”,应特别指明是“大珠三角”而不是“小珠三角”。事实上,历史上的“珠三角”在地理上包括香港和澳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紧接着“大珠三角”区域合作提出的。这一点既在经济的意义上,又在政治、文化和社会心理的意义上都很重要。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否提得早了? 核心提示 粤港澳迫切需要向内拓展,否则难以再创辉煌;内地省区迫切需要向外突破,否则难以加快发展。内外配合,各取所需,共同发展,这是催生“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内在动因、现实动因。“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应时顺势之举 这个问题换一种提法,就是现在提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客观需要还是主观意愿,是已具备现实条件还是空中楼阁? 对港澳来说,是拓展发展腹地、实现产业转型的迫切需要 可以明确地说,现在提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恰逢其时。它是“9+2”各省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对港澳来说,它是拓展发展腹地、实现产业转型的迫切需要。港澳经济是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经济。香港的金融、物流、信息、旅游和专业服务业高度发达,但“开工不足”,导致经济多年处于低迷状态,迫切需要拓展市场,激活整个服务业,增强经济活力。澳门也要开辟新的行业或产业领域,克服对博彩业的过度依赖。 对广东来说,是增创地缘新优势、开辟内源新动力的迫切需要 过去20多年,广东发挥毗邻港澳、便利出口的优势,接纳港澳和国际产业转移,实行大进大出,崛起为新兴制造业基地,实现了经济的腾飞。中国加入WTO以来,由于外资特别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投资取向从以寻求低成本为主向以占领当地市场为主转变,地处南中国一隅的广东地缘优势迅速弱化,在引进外资的竞争中开始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发展势头已被长三角地区超过。与此同时,广东经济增长过于依赖境外投资、依赖境外市场的结构性矛盾也暴露出来。促进广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保持区域和国际竞争力,必须增创地缘新优势,必须开拓国内市场,形成外源型经济与内源型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此提供了有效途径。 对其他省区来说,是取得发展新突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 这些年来,尽管方方面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不是缩小了而是进一步扩大了。如何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遏制其与东部地区差距拉大的势头,特别是防止一些省份被“边缘化”,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以区域经济的方式,实现东中西部“捆绑式”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使中西部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尤其是西南地区,在西部大开发中获得的外部资源不如西北地区,走区域合作之路是借助外力发展自己的现实选择。 综观之,粤港澳迫切需要向内拓展,否则难以再创辉煌;内地省区迫切需要向外突破,否则难以加快发展。内外配合,各取所需,共同发展,这是催生“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内在动因、现实动因。不久前召开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以“合作发展、共创未来”为主题,十分贴切。 从较长一个时期看,它又是“9+2”省区适应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积极推动亚洲合作的新形势,提高国际竞争力,赢得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需要。这可以说是未雨绸缪。 还应看到,“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在“9+2”各省区之间双边和多边合作已有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广东已成为不少省区除香港之外的最大的外来投资者。“九五”计划以来,广东与8省区之间签订的经济技术合同协议金额累计超过6000亿元,合作项目超过一万个。粤港澳与8省区之间初步形成了产业分工与要素配套格局,如粤主制造、港主服务,粤湘间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西电东送,诸省区在粤1000多万的务工人员和每年返回的逾千亿元劳务收入,等等。 由此可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提出,既有迫切需要,又有现实基础,是应时顺势之举。这也正是这一动议甫一提出,就得到热烈响应的根本原因。 为什么是“9+2”而不是“8+2”或“10+2”? 核心提示 区域范围确定为“9+2”不是随意的。除“大珠三角”之外,其他8省区的确定基于三个客观因素:一是与珠江流域相连,二是与“大珠三角”相邻,三是经贸关系密切。“9+2”的现状不是绝对不变的,但“泛珠三角”区域的主体范围不会改变 区域范围确定为“9+2”基于三个客观因素 “9+2”聚首港、澳、穗,共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盛举,可谓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区域范围确定为“9+2”,不是随意的。除包括广东、香港、澳门在内的“大珠三角”之外,其他8省区的确定基于三个客观因素:一是与珠江流域相连,包括江西(北江、东江分别发源于赣南信丰、寻乌)、湖南(北江上游流经湘南)、广西(珠江干流在该区境内为南盘江-红水河-黔江-浔江-西江)、贵州(南盘江流经黔桂边境,北盘江为珠江主要支流)、云南(西江发源于滇东沾益)。二是与“大珠三角”相邻,包括福建、海南,当然江西、湖南、广西也具备这一条件。三是经贸关系密切,如四川虽不具备前述两个因素,但与广东和西南诸省区经贸关系密切。 区域范围并非绝对不变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骤然风生水起,也是因缘际会。“9+2”是区域目前的状况。这种状况也不是绝对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区域范围扩大一点(如变成“10+2”),或收窄一点(如变成“8+2”甚至“7+2”),都是可能的。但“泛珠三角”区域的主体范围不会改变,只要作为核心区域的“大珠三角”合作进展顺利,就会对周边省区产生不断增强的“磁吸”作用,“珠三角”区域“放大”是必然的。目前,“小珠三角”和“大珠三角”区域发展已进到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大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推进,粤港澳与内地省区梯度态势客观上还会进一步强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水到渠成”的事情。 区域合作会不会“劫富济贫”? 核心提示 区域合作主要是基于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着眼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以企业行为、市场行为为主,政府的作用在于搭建平台、创造外部条件。相信假以时日,区域合作的结果将是中西部地区发展了,广东也发展得更好。这就是互利共赢 显然,这是区域内发达地区有人提出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欠发达地区会不会拖累发达地区?毕竟从幅员来看,欠发达地区比发达地区要大得多。 区域合作完全不同于对口帮扶 这个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是把区域合作与对口帮扶两个概念混淆了。对口帮扶是国家采取的一项扶持中西部贫困地区的重大措施,主要是由东部发达地区对口中西部贫困地区,通过政府行为(或以政府行为为主),在资金、项目等方面进行无偿援助。区域合作则不同,主要是基于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着眼于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以企业行为、市场行为为主,政府的作用在于搭建平台、创造外部条件。所以,区域合作完全不同于对口帮扶,而且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形式上说,区域合作高于对口帮扶,它实现了以政府无偿援助为主向以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合作的转变。 需要指出的是,区域合作也不能替代对口帮扶。贯彻“两个大局”的思想,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还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措施。广东在这些方面,都应着眼全局、放眼长远、有所作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区域合作也不会形成“马太效应” 当然,区域合作也不会形成“马太效应”,造成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广东与中西部的关系可能会跟当年香港与广东的关系一样。经过20多年,广东发展起来了,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85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3626亿元;香港也发展得更好了,本地生产总值相应地从3560亿港元增加到13610亿港元。相信假以时日,区域合作的结果,将是中西部地区发展了,广东也发展得更好了。这就是互利共赢。反之,如果不是自觉地参与到区域经济合作及一体化进程中来,有些内地省份就有被“边缘化”的危险,那样“马太效应”就要发生了。 “一体化”还是“多元化”? 核心提示 合作的“多元化”是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使然,在这个意义上说,“多元化”与“一体化”并不矛盾。但一般而论,“多元化”要服从“一体化” “多元化”要服从“一体化” 加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诸省区,在致力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同时,还参与区域外的各种合作。这是一个重要现象。它对区域合作会产生什么影响,应该如何看待? 毫无疑问,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是经济一体化。这样有利于区域内资源优化配置,形成经济规模,提高产出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如简化为两个合作主体模式,就是“1+1〉2”的效果。但就一个省区来说,参与区域合作,除追求一体化目标外,必定还有与区域外的双边和多边合作,甚至参与或构建新的区域。这种合作的“多元化”,也是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使然。在这个意义上说,“多元化”与“一体化”并不矛盾。但两者关系上有个主次的问题。一般而论,“多元化”要服从“一体化”,否则区域的统一规则和整体利益就会受到损害,一体化进程就会受到阻碍甚至夭折。从这个角度来看,“多元化”与“一体化”又可能出现矛盾。 “泛珠三角”的核心层:一定程度上已实现经济一体化 以上述观点来考察并分析“9+2”各省区目前的地缘合作取向,可以明了“泛珠三角”区域内部合作的差异性。 一部分省区,彼此之间的往来有深厚的历史和人文的基础,经贸合作已达到十分紧密的程度,现实的发展定位体现明确的结构互补性,在一定程度上已实现经济的一体化。这部分省区包括广东、香港、澳门,即“大珠三角”。这是“泛珠三角”经济区的核心层。可以说,其他8省区与“大珠三角”的联系与合作程度,决定了区域内部合作的差异性。 “泛珠三角”的紧密层:在未来的合作中“一体化”为主,“多元化”为次 一部分省区,与“大珠三角”的往来有一定的自然、历史和人文的基础,经贸合作取得较大进展,现实的发展定位呈现比较明确的互补倾向。这部分省区包括湖南、广西、海南、云南和贵州。比如湖南,原来采取面向珠三角和加入长江经济带的双向做法,现在则“南向,不再东张西望”,着力建设“粤港澳地区的农产品供应基地,产业转移基地,人才和劳务输出基地以及度假、休闲、旅游基地”;广西实施“东靠西联、南向发展”战略,“东靠西联”指沟通粤港澳和西南地区,“南向发展”指走向东盟,近来“无东不成西”意识渐强,“东靠”成为现实选择;云南实施沿边战略,旨在建设从陆路沟通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大通道,但自比为“泛珠三角”的龙尾,这是抓得住的机会;海南10多年前还属于广东的一部分,经过若干年的“孤独”之后,现在明确提出要做“泛珠三角”区域及周边地区的“菜篮子”、“花果店”、“后花园”;贵州,古夜郎之国,沿珠江而下,是借助外力最好也是惟一的选择。这部分省区,靠自身力量很难取得突破性发展,原有的区域合作(如大西南经济区)由于彼此之间发展水平接近、资源禀赋相似、缺乏互补性和具有带动能力的增长中心而难有明显成效。这部分省区在未来的合作中,“一体化”将是主,“多元化”将是次,从而构成“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紧密层。 “泛珠三角”半紧密层:典型的多元化形态 还有一些省份,与“大珠三角”有一定的自然、历史联系,经贸合作也有基础,但发展定位呈典型的多元化形态。如福建,要北承长三角、南接珠三角、东靠台湾、西进湘赣,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这是以自身为主体的区域构建,着眼点是台湾因素;江西,实施“对接长珠闽、融入全球化”的战略;四川,既是成渝(成都—重庆)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长江经济带、大西南经济区的组成部分。这些省份,“一体化”还未置于优先位置。它们将构成“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紧密层和外围之间的半紧密层。 经济区域超越行政区域迈向一体化是大势所趋 上述判断,基于对各省区地缘合作取向的客观情势和主观表达的综合分析,只是勾画了一个大致的轮廊,且只限于目前的状况。随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进程的推进,这种地缘合作取向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不能低估可能遇到的困难,但从较长一个时期来看,从市场机制愈益增强地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来看,经济区域超越行政区域迈向一体化是大势所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