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地下车位有望获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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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8:39 浙江在线 |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单位和个人在杭州购买的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将可以取得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证等物权证明。7月8日公布的新的《杭州市土地登记办法》,对“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取得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这次出台的新办法对1994年发布的原办法作了适当调整,其中一大特点是对地下空间登记发证作了新规定。依法取得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可申请登记独立使用的地下空间,其土地权利则确定为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他项权利。同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确认为地下空间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确认为地下空间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些规定的首次明确,为日后发放地下空间产权证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目前,在房地产交易中,消费者在取得地下车位等地下空间后,无法得到政府颁发的有效产权证明,一般采取“长期租用”等办法替代。有了这一法律依据后,单位和个人将得到更好的财产保护。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有关人士称,由于地下空间登记发证的技术性较强,具体办法还将由市国土局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人防部门等协商后另作决定。现在,暂时还不会向社会开放办理地下空间使用权的登记。不过,一旦具体办法出笼,在全国也是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金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