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家长以工伤为由向学校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9:13 重庆商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聂超)两个热爱劳动的孩子在学校做清洁,一孩子受伤,花去500多元医疗费。昨天,北碚区天生桥小学学生家长庞友福以孩子工伤为由,找学校索赔医药费。

  庞友福说,他7岁的儿子渝渝(化名)在天生桥小学读1年级。上月一个中午,渝渝拿着帕子擦教室门,同学阳阳(化名)走进教室,也要来擦门。但只有一条帕子,两个孩子各执帕子一端争抢,渝渝手一松,后脑勺被门角碰了条大口子,鲜血直流。最后花了500多元钱医药费。

  此事过后,学校把双方家长叫到学校来协商。“两个孩子都没过错,医药费应由双方家长承担。”阳阳的父亲是进城务工农民,他认为自己的孩子没错,不愿承担300元医药费,而是把孩子接回老家。

  “渝渝是做教室卫生时受伤的,属于工伤,学校应赔付医药费。”庞友福多次找到学校王校长。王校长明确表示,学校不可能承担这笔医药费。

  庞索赔无果,很生气。他教导渝渝:“不要再在学校‘热爱劳动’了。”渝渝的同学说,后来学校做卫生,渝渝总是呆站一边。

  记者就此电话采访王校长。王校长说,学校对渝渝很负责,渝渝受伤后,学校把他送进医院,并喊来家长协商。但他认为,学校只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义务,钱不该由学校拿,庞友福以孩子工伤为由索赔,完全是无理取闹。

  记者就此采访重庆光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云霁,张认为,学校有保护未成年学生不受意外伤害的义务,渝渝在学校做卫生受伤,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来源:重庆商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北京暴雨阻塞交通
2003年审计报告
日本调查东海资源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