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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发展农村客运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9:49 贵州日报

  编辑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实施后,严格禁止了农用车载客现象的出现。然而,笔者最近在剑河县下乡了解到,由于禁止了农用车载客,目前大部分农民面临坐车难问题,销售农产品和购农用物资仍需要肩挑背驮,成了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瓶颈,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该县多方筹集资金,修了很多村级公路,这些通村公路成了农村的经济动脉,为农村脱贫致富注入活力。但该县除了乡镇有客运车外,其他通村公路没有客运车,这样农民出行需徒步几十里。有些村虽坐落在通往乡镇的公路边,在客流量较大时期,中间线路的农民要想坐趟客运车却也十分困难。这种现状,大大降低了农民的办事效率,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此,笔者建议:一是投入资金进一步改造通村公路,并投入资金派专人对通村公路进行养护;二是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农村客运;三是客流量较大的线路要增加客运班次,以缓解车辆拥挤。

  作者:潘俊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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