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考核党政领导班子环境保护是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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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11:0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12日电日前,中共黑龙江省委出台了《市(地)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次把环境保护指标列入其中。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社会评价三个方面指标分别为100分,其中环境保护指标占15分。 据东北网消息,黑龙江省委新《暂行办法》在31项考核指标中,环境保护占3项,即化学耗氧量、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 具体要求是:化学耗氧量、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省核定标准的得5分,未达标的每项扣1.25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省核定标准的得5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0.05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1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省核定天数的得5分,每减少1天扣0.05分。 新《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对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数据,由市(地)提供,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对市(地)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定。(李庆生、杜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