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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穿上警服”后续童工被清退队长挨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4: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不满15岁的未成年人被内乡县公安局聘为公安交通协管员,驾驶无牌照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两伤。本报报道后,内乡县公安局立即进行调查,昨日作出处理决定,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原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内乡县公安局调查组调查后认为,内乡县交警大队在聘用王丹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查,只看其身高外表,听信本人及家属虚报年龄,致使不满15周岁的王丹被聘为交通协管员。公安局党委研究认为,大队长刘原冰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决定给予刘原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交警大队对所有协管员停岗整顿。事故发生后,王丹已被清退。王丹肇事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目前正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关于交警大队使用童工的问题,内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记者 李敬欣 实习生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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