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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将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8:38 光明日报

  记者 柳路

  本报贵阳7月12日电 为确保每一位贫困考生都能顺利进入大学读书,从今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将实施新的贷款办法,在财政贴息方式、启动生源地贷款和还贷期限等方面作出较大调整。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包括:由目前财政部门对贷款学生在贷款期间贴息50%,剩余的50%由贷款学生个人负担,调整为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新办法改变了目前学生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贷款学生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同时采用招标方式确定贷款经办银行,改变目前经办银行全部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做法,实行经办银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省、市(州、地)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据悉,为保证考取省外高校的贫困生能顺利入学,从今年秋季入学始,贵州省将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即利用信贷手段支持该省考入外省高校的贫困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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