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试点参考英国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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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9:11 南方都市报 |
劳动仲裁试点参考英国经验 深圳成中国劳动仲裁院合作项目惟一试点城市 本报讯(记者张小玲 实习生潘晓凌)深圳成为“中国劳动仲裁院建设试点合作项目”惟一试点城市。在借鉴英国经验的基础上,项目方将探索建立符合中国特色、操作性强的劳动仲裁院,并将在深圳进行试点。届时,深圳市劳动仲裁院也将重新规范内部职能等设置。据透露,英国的“调解后必须执行”等劳资纠纷调解方式十分值得借鉴。 “中国劳动仲裁院建设试点合作项目”是由英中协会和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于今年6月份签订的合作项目。由英方出资捐助20万英镑,合作时间为三年。 该项目最终目标是在总结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情况、借鉴英国的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一个符合中国特色、操作性强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新型劳动仲裁院,并提供理论基础、政策支持和实践经验,通过进行试点逐步完善,使其具有更广泛的价值。 由于深圳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劳资纠纷在市场经济规律下的特点已体现出来了。深圳成为“中国劳动仲裁院建设试点合作项目”的试点城市,也是内地惟一试点城市。9月20日,深圳劳动仲裁院将派出10名劳动仲裁员到英国进行劳动仲裁办案程序、相关制度等培训。 确定为试点城市后,结合专家座谈研讨会建议内容及深圳具体情况,深圳将要再重新规范劳动仲裁院的职能及内部组织设置。据劳动仲裁院院长林风梅介绍,英国处理劳资纠纷的调解方式中的双方讲究信誉调解后必须执行等方式将值得借鉴。这一项内容至少也要等明年才开始进行。深圳试点成功之后,其经验、成果将有望在全国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