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审计是最好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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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9:3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席卷全国的“审计风暴”近日也刮到了广东。据悉,广东深受市民关注的“择校费”使用情况,将被纳入审计范围。 有消息说,每年广东省收取的择校费,仅各高中就高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这还不包括中小学。对这笔钱的使用,广东省审计厅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时明确表示,今后将把“择校费”的监管、使用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审计范围。 按照审计法实施条例,接受审计监督的财政收支,无论是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还是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都在审计之列。择校费当然是“预算外”的资金。这笔资金,过去或许是因为审计力量有限,没有列入审计范围。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做法很可能诱发腐败现象———一些单位领导因私分“小金库”走上了犯罪道路。纳入审计范围后,既可给缴纳这笔钱的群众一个必要的交待,又能对所在学校、特别是学校领导起到最佳保护作用。 这里讲两个真实的例子。某金融机构有50多万元款项,是该机构违规借贷某单位后的“灰色”利息收入。按照领导的指示,财务部门把这笔钱单独开了张存单,并存放于保险柜中。后来,这笔钱被审计人员查出。但因为该单位领导并未把这笔钱占为己有,从性质上说,只是违规。 再讲一个与之相反的例子。几天前,广州市纪委公布了一起案件,曾经担任过广州市扫黄打非办主任的汤某,在任职期间,将单位收缴的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卖给废品站并将卖得的钱财纳入私囊,金额高达上百万元。汤某因此而被“双规”。当单位的废旧物品费较少时,或许不可能纳入审计的范畴。但对于扫黄打非这样的单位而言,每年收缴的非法出版物能折成不少现金,对进出钱财的审计尤其不能缺席。 事实证明,只有当越来越多的收费项目纳入审计范围,一笔钱才会来得明明白白,去得清清楚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