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不还债 领刑一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9:4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法院启动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将法院查封扣押的车辆变卖,另外,在领取到一笔安置费后,被执行人仍不还款。近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这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 此案由西秀区人民检察院于5月19日向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开庭审理后查明:2003年2月18日,李××向西秀区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被告人顾××归还借款3.55万元,同年2月19日,西秀区法院向顾下发了支付令,但被告人顾××在归还6000元后,未再履行还款义务。同年8月20日,李××向西秀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顾下达了限期执行通知书,同年8月27日,西秀区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对被告人顾××的小货车进行查封扣押。同年9月4日,顾将被查封扣押的车辆以1.88万元的价格卖出,所得车款也拒不交到法院。同年11月15日,被告人顾××与所在的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领取到了2.572万元的安置费,但其仍未还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有能力却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的裁定,并将法院查封扣押的车辆擅自变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据此,法院近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作者:何俊聪 徐荣锋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