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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农药养花蛤请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9:58 东南快报

  省海洋与渔业局:0591-7833507、7878797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0591-7065358、7065355

  本报讯近年来,鳗鱼等水产品农药残留成为制约我省水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对此,我省近期将开展鱼药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保证鳗鱼、对虾、大黄鱼、香鱼等水产品的质量。据悉,此次整治将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省海洋与渔业局举报电话:0591-7833507、7878797;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举报电话:0591-7065358、7065355。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为出口水产品养殖的主要地区、出口检验和省内残留监控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销售集中地区。检查的重点产品是鳗鱼、对虾、大黄鱼、香鱼、罗非鱼、缢蛏、花蛤等贝类。整治的主要内容为,违法经营含禁用药物的;出口水产养殖场养殖过程中药物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缢蛏、花蛤等贝类是否使用违禁农药、剧毒化学品等。

  相关职能部门将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通知挂钩加工企业暂停该养殖场的产品收购;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由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取消其备案资格。(来源:艾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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