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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有必要重拍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0:46 人民网

  王秀华

  据有关报道称,在日前广电总局下发的《2004年度(第二批)全国电视剧题材规划概况》中,“‘四大名著’重拍剧《三国演义》(北京广播学院电视制作中心)、由高希希担任导演的《红楼梦人物系列》(国际文化交流音像出版社)、《水浒英雄系列》(北京欢乐艺术文化有限公司)全部获准进行申报立项。”(见7月8日人民网)由此,笔者不禁产生了几点疑问。

  疑问之一:耗费大把大把的银子,重拍早已搬上荧屏且已获得巨大成功的古典名著,值吗?据说,仅拟重拍的《红楼梦人物系列》,每部的投资就高达1500万元,重拍四大名著的费用加起来,无疑更是一个天文数字了。俗话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时下我们国家还不富裕,就更应该注意合理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和使用资金,使其在改善人民精神和物质生活、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疑问之二,艺术家们何以如此热衷于重拍名著?一个时期以来,文艺界重拍之风愈刮愈烈。不但古典名著要重拍,“红色经典”也要重拍,是不是不翻来覆去地折腾祖宗留下来的这点儿家底儿就没辙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此前由四大名著改编的电视剧都获得了极大成功,得到了观众的广泛认可,有的剧中人物还进入了荧屏经典之列。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非得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重拍不可?个中缘由,非常值得玩味。大半个世纪以前,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就明确提出了文学艺术创作应该“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尽管上述见解被某些人弃之如敝屣,但笔者却觉得远远没有过时。伟大的变革时代,为文学艺术创作提供了丰沛的精神资源,因此应当成为产生划时代伟大作品的时代。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从深化改革入手,引导、支持和帮助艺术家们直面现实生活,勇于创新,从而创作出无愧于时代的作品。而不该鼓励人们向后看,不该鼓励人们一而再,再而三地从老祖宗的锅里舀饭吃。

  疑问之三,由广电总局拍板“批准立项”的决策机制有继续保持下去的必要吗?广电总局批准立项的标准及程序如何,笔者不得而知,不敢置喙。但“批准立项”之类的话,则难免使人联想起正在成为历史的计划经济时代。正是那个时代所形成的大型经济项目的生杀大权高度集中在中央有关部委的管理体制,导致了人们热衷于“跑‘部’‘钱’进”,并由此滋生出诸如盲目决策、以权谋私、投机钻营等许许多多的弊端。

  诚然,文学艺术有其独特的规律,但文艺作品既然是服务于人民大众的,也就理所当然地应当接受人民大众的评价并由人民大众决定其命运。我们的文艺工作当然要考虑社会效果,有关部门当然应该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高度出发,防止色情、暴力、凶杀和其它品味低劣的作品危害社会,但所有这些,似乎都不应该成为抱着早已过时的管理办法不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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