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要求严查锦州交行案涉 案人员被“双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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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3:00 兰州晨报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6月23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审计报告时指出:2000年至2002年,交通银行辽宁锦州分行与锦州市中级法院、锦州市古塔区和凌河区法院联手造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上报交通银行总行,核销175户企业的“不良”贷款2.21亿元。 审计署将此事以《审计要情》上报国务院后,温家宝总理高度重视,要求依法立案查处。 据国家审计署官方网站披露的消息,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锦州中级法院联手作假案中,辽宁省纪委已对锦州市某法院院长冯某、法官沙某、郝某,市工商局黄某以及锦州交行原风险处处长陈某、副处长张某和行政处处长姚某实行了“双规”。(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