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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违章司机将被撞司机打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5:35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6月28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前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碰的交通事故。双方就事故责任发生争执。事后被认定为违章方司机将被撞司机打伤。当伤者拿出电话报警时,肇事者自称“我是政法委的,把谁叫来都不怕!”最后,当伤者亲戚同事追赶打人者时,一名到场巡警拔出手枪阻拦。

  据现场多名目击者介绍,6月28日上午8时2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粤BJ6928的白色NISSAN牌轿车(刘某驾驶)行至深圳市二医院前路段时,撞上了车牌号为粤B1S372的马自达6金色轿车(陈某驾驶)右侧部。

  双方在出事后都走下了车。白色轿车内下来一男一女,男的身高在1.83米左右,身体健壮,着红色T恤。就事故责任,两人与金色轿车内走出的身着蓝色T恤,身高约1.73米的男子发生争执。刘某挥拳打中陈某脸部,当场将陈的眼镜打碎,随后几拳又将陈打得满脸是血。当伤者陈某拿出手机拨打电话报警时,刘某从车上又拿出一个证件,自称“我是政法委的,把谁叫来都不怕!”

  不久,福田交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与一名现场目击者将铁车锁从刘某手中抢夺下来。交警认定:刘某违反标志、标线强行超车,负事故主要责任,陈某无责任。

  随后,陈某的同事、亲戚陆续到场,情绪激动。刘某见对方人多拔腿就跑。陈某的亲戚、同事担心肇事打人者逃跑,在后面追赶。这时,一名巡警接到总台指令后赶来。为避免事态升级扩大,发生严重暴力事件,巡警立即追上去,并拔出手枪喝令双方都“站住”。追赶刘某的人都停住脚步,但刘某则顺着马路向体育场方向逃走。

  “交通事故引发打架”事件发生后,陈某被鉴定为“轻微伤”。华富派出所将这起案件定为刑事案件进行调查。伤者陈某的律师说,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表明至少有一方当事人被鉴定为“轻伤”,不排除肇事者刘某提交的“轻伤”法医鉴定已被采纳。(据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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