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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严禁乱扔乱倒垃圾 违者罚款50元至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1:16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黄锦军报道:南昌市创建指挥部、南昌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乱扔乱倒垃圾的通告》,从7月15日起违反的个人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违反的单位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通告规定:7月15日起有关部门对大街小巷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建筑施工、装修工程产生的渣土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指定线路、倾倒点倾倒;维修道路、疏通下水管、清掏化粪池、铺设管线产生废弃物未及时清运;沿街单位、店面用篾筐、纸篓等敞开存放垃圾或直接把灰尘、垃圾扫出店门外等,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按规定处罚。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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