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车通行办法调整 客运微型车取消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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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1:20 乌鲁木齐晚报 |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微型车通行办法进行调整,取消了客运微型车办理通行证的规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调整的具体情况是:客运用途的微型车(即微型客车),取消办理通行证方可通行的规定;货运用途的微型车(即微型货车),继续执行禁行线管理规定;改装后从事货物运输的微型客车,在交通管理中视同货车对待。:(责任编辑:张茜写信)(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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