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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述评 该管的和不该管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1:43 千华网-鞍山日报

  7月1日,备受国民关注的《行政许可法》在经过近一年时间的酝酿和准备后,终于付诸实施了。新法规中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内容,成为广大民众瞩目的焦点。政府审批权限的缩减,打破了政府“全知全能”的管理理念,为政府行政审批划定了一个圈子。就是说,今后政府只有在这个圈子里行政,该管的就要管好,不该管的坚决别管,打造“有限政府”,才真正体现出依法行政。

  近几年,我国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可谓大刀阔斧,三年来,国务院部门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了近2000项行政审批。各地区也陆续分批次消减了一批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开展网上审批……审批制的改革彰显出政府职能的转变。

  但回头来看,由于我国长期采用了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政府对经济形成了习惯性的干预,因此,在行政审批方面大包大揽的后遗症还没有完全消除。一些行政机关设立审批的热情高涨,抱紧审批权不放;审批项目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审批程序繁琐,层层设卡,“重审轻管”“以审代管”;审批行为不规范,暗箱操作,随意性很大。申报一个项目,要经过几十个部门审批,要盖上上百个公章,这种现象在现实中并不鲜见。

  行政审批制的不规范,导致几种后果的出现。其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企不分,角色缺位、越位、错位;其二,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妨碍地区经济发展。审批权力的复杂化,使政府对经济工作形成了过多的干预,剥夺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妨害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其三,审批权力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一些行政机关“找事”、“争权”,热衷于搞审批,根本原因在于可以以此“设租”、“寻租”,获取不当利益,甚至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许多领导干部的腐败,都与滥用行政审批权有关。

  就此而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经济秩序,促使各级政府尽快完成从管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打造有限政府、规范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对行政管理体制的一场深层次的改革,对各级政府机关来说是一场自我革命。削弱了权力,触动了利益,必然会出现阻力和障碍,真正解决需要一个过程。我们期待以此为契机,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平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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