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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查处违规租赁行为 我市出台出租屋清理整顿方案(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7:0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陈震实习生宋家婷秦琴)昨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出租屋管理改革经验交流暨出租屋清理整顿工作动员会并下发了《全市开展出租屋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本次清理整顿活动主要任务有九方面:

  (一)全面调查出租屋数量。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自建和购置、有合法手续和无合法手续、已租和待租的出租屋,按照行政区域,以居(村)委会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普查,全面准确地进行信息登记,做到无一遗漏。此项工作由维稳及综治部门牵头,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二)认真整治出租屋消防和安全隐患。对各类出租屋特别是住宅出租屋,严格按照消防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逐栋、逐户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凡属“房中房”或被鉴定为危房的,坚决予以清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租。

  (三)坚决查处违规租赁行为。对不符合出租条件,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的出租屋,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对属于违法建筑的,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未在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手续或承租人无合法身份的,不得出租。强化出租登记备案制度,督促出租屋业主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落实业主责任。对拒不接受管理的,依照有关法规、规章和《关于加强私人出租屋业主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深维综办发[2004]2号)予以严肃处理。

  (四)及时清缴房屋租赁税费。对未纳入管理或拖欠租赁税费的出租屋业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缴纳税费,确保房屋租赁税费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五)认真清理违章经营行为。根据出租屋普查结果,对在出租屋内的“黑网吧”、“黑诊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窝点及其他无照、违章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该取缔的予以取缔。

  (六)全面做好租住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规定,对在出租屋居住的所有人员,按照来有登记、走有注销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采集信息,建立管理档案,录入计算机系统,实行有效的动态管理。出租屋管理员在登记和巡查中发现可疑人员和违法犯罪动向,应如实填写《出租屋(租住人员)检查情况通知单》及时报社区警务室,紧急情况可口头报告。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理。

  (七)切实搞好计生管理工作。在出租屋普查和租住人员信息采集过程中,对出租屋业主和租住人员的计生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反对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进行查处。

  (八)认真整治“城中村”的“脏、乱、差”问题。对出租屋集中的“城中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街、逐巷进行检查,发现“脏、乱、差”问题,及时进行清理整治。

  (九)严厉打击出租屋内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出租屋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压低发案,减少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作者:记者陈震实习生宋家婷秦琴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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