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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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7:42 深圳商报 |
五日圆桌 周一至周五评点世事人情 周三:梁小民 经济学者 清华大学兼职教授 2004年国家审计报告的发表与行政许可法的通过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这也许是一个巧合,但这两个不同的文件说明了同一件事情:限制政府权力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限制这种权力。 国家审计报告批露了某些政府机构浪费国家资金、贪污腐化等损害国家与人民利益的事实,读罢触目惊心。本该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机构做出了有损于人民的事情,这恐怕不能归咎于个别官员的品质,而是权力失去制约和监督,其根源仍来自计划经济下的政府模式。 在计划经济下,政府是全知、全能、全权的大政府,政府无所不能,无所不作。在某些情况下,固然也可以集中力量作大事,但也无法避免某些品质不好或能力不强的官员,利用这种不受制约的权力,有意无意地做出一些坏事。腐败现象的屡禁不止以及决策失误,根源都在于此。向市场经济转型不仅仅是经济转型,也应是政府职能的转型,而且后一种转型更为重要。 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不是全能的政府,而是有限的政府,不是大政府,而是小政府。市场经济当然离不开政府,但它不是管经济,而是为经济服务的。政府应该建立并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并弥补市场的不足,做市场做不到的事。政府不是管企业,管个人,而是要保护企业和个人的权利。政府应该依法行事,同时受到立法的限制。政府能管什么,应该如何管,都要有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正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这部立法的意义不在于它取消了哪些行政审批项目或其他,而在于体现出政府权力要受到限制的精神。这是规范政府行为一个良好的起点。 但是,如果仅仅把行政许可法理解为限制政府权力也并不全面。这里的限制不是那种被动消极的限制,而是使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让政府在某些方面“不为”(受到限制了),是为了能在其他方面“大有所为”。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是离不了政府的,无政府主义与市场经济并不相容。市场调节并不是万能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从假冒伪劣产品的横行到民工的利益受侵害,从药品价格虚高到上市公司作假账,都是政府失职的表现。健康的市场经济应该有一个高效的政府。 过去,政府管的事太多,这就引起两个问题。一是管了不该管的事,侵犯了个人和企业的权力。二是没管好该管的事。假奶粉事件的根源在于政府的失职。生产食品的企业应该有准入许可,产品质量要受到监督,但政府热衷于收费之类更有实际利益的事时,就会在这类正常职能上失职或不作为。 今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强调了保护人权。行政许可法也是保护公民人权的重要保证。行政许可法也许尚有不完善之处,它的实施也还需要一个过程,但这是一个良好的起点。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国家审计报告中所批露的各种问题会越来越少。市场经济也会越来越完善。 作者:梁小民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