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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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8:25 光明日报 |
记者 梁捷 本报北京7月13日电 日前从司法部获悉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为7月17日至31日,为期15天,假日不休息。 据悉,国家司法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处设在中国法律服务 香港有限公司所在地;国家司法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处设在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所在地。报名时,香港、澳门居民持内地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可以直接办理报名手续;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院校或者外国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学历 学位 认证申请,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中国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se.edu.cn 查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