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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公交的士需有凭证 乘车别忘了拿车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8:59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 实习生/陈瑾 通讯员/林驰)在公交车、出租车上丢了东西想报失,公交车、出租车司机服务态度差想投诉,乘客该怎么做?昨日笔者获悉,广州市运管局、客管处已正式颁布实施《广州市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行业服务投诉处理办法》(试行)和《广州市乘客报失受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服务投诉处理工作中的受理条件、处理程序等。

  匿名投诉不予处理

  据了解,《广州市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行业服务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乘客通过来电、来信、来访、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广州市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行业进行服务质量投诉、咨询、建议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投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事发时间;被投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服务资格证号码、车牌号码、相关证明材料(含乘车票证、运输合同、单据等);投诉事实和要求。投诉出租车的须提供乘车时间、行驶路线、出租车计价器显示金额等,如投诉拒载,须提供拒载的地点和时间。

  据介绍,匿名投诉等将不予受理或办理,仅作存档备案处理。具体情况有,投诉人不如实提供姓名、联系电话,为匿名投诉的;投诉事实已提交公安、检查院、法院和工商等部门处理的;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请求的;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无法证实受到侵害的;此外,属于出租车、公共汽车电车、公路班车、货物运输和停车场的投诉受理范围的,将分别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投诉不实将追究责任

  《广州市出租汽车乘客报失处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乘客报失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协助查找遗失在市出租汽车车辆上的物品。《办法》中指出,乘客报失时,须提供报失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以及事发时间、地点、车牌号码、服务资格证号码、所属单位及证明材料(乘车票证)等。报失人如果不能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的,受理报失的机构可不予受理。

  据市运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投诉人投诉不实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可相应追究投诉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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