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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签字照拆不误 翠竹街道办表示本周四拆违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00 南方日报

  “成群违建挡住街道口”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7月1日,本报以《成群违建挡住街道口 罗湖区翠竹街道办竟称无权拆除》为题报道了位于罗湖区亚洲仓库沿水田二街、水贝一路的周边的临时违法建筑群后,引起了罗湖区翠竹街道办的高度重视,昨日,街道办主任卢章远向记者表示,街道办昨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在本周四拆除这些违建,并表示对本报的舆论监督表示感谢

  违建存在10年

  据昨日记者了解,早在今年4月12日,罗湖区国土部门便已向该处违建的业主——深圳亚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这处违建已经存在了10年之久:“被告知人未经政府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批准,于1992年擅自在罗湖区水贝一路与水田二街交汇处东侧搭建一排临街商铺,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属违法建筑行为。”

  街道办是组织实施主体

  对于此前街道办事处“因违建业主拒绝签字致使无法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说法,罗湖区国土监察中队副队长梁国强并不认同。他告诉记者,在拆除这处违建的过程中,国土部门是执法主体,街道办则是组织实施主体。即使在违建业主拒绝签字的情况下,也可以实现对这处违建的拆除。“违法建筑的执法程序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发送通知;另一种是现场公告。对这处违建我们采取的就是发送通知的办法,业主不签字并不会影响拆除程序的正常进行,只要将通知送达就可以了。”他说。

  要求租户尽快搬迁

  昨日下午,翠竹街道办主任卢章远告诉记者,在本报报道见报后,翠竹街道办就采取了行动,一直在做一些准备工作,昨日上午,该街道办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就来到违建处,在违建上写上“拆”字,并要求租户尽快做好搬迁工作,在本周内将把这些违建拆完。“我们很感谢贵报的报道,并请以后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卢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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