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卖广交会“摊位”骗资百万 清远籍骗子黄某被判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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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04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郑碧容 通讯员 何正华 “广交会”摊位一向很紧俏,一骗子通过转卖假摊位骗财100多万,日前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刑12年。 骗子黄某原籍清远人,住在广州。2000年8月24日,黄某与某公司的负责人郑某联系上,双方订立一个《租约协议》,约定在2000年10月11日至27日广交会期间,黄某向郑某提供七个交易会展览场馆内的别人转租的“摊位”,而郑某则依约向黄某支付租赁费134.5万元。 合同订立不久,郑某马上将钱全部付清,但广交会举行后,郑某到7个展览馆一看,除了一个价值20.3万元“摊位”能够兑现使用,其他“摊位”其他公司的人正在使用,上前一问,人家说这些摊位他们公司用都觉得少,怎么可能再转租出去?这下郑某傻了眼,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03年11月30日,失踪了3年的黄某在武汉市被警方抓获,随后被押回广州。今年4月29日,黄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并退赔114.2万元给郑某。(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