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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层高楼没电梯竣工验收竟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11 重庆商报

  一栋9层高的商品房,开发商擅自决定不安装电梯,还将预留的电梯井改成了杂物间出售。更为奇怪的是,这样的工程竟还获得了有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此事发生在巴南鱼洞“源聚雅园”。

  电梯井改成了杂物间

  昨日上午,巴南区一品镇的陈先生接开发商通知,来到鱼洞新农街28号“源聚雅园”售房部,领取新房的钥匙。陈先生购买的房子在A栋,他没料到工作人员此时要求他先缴800元电梯井房间的费用。

  经工作人员解释,陈才明白了收费的原因:A栋楼本来设计为电梯楼房,但开发商把电梯井改建成了杂物存放间,每层楼有两间,分别搭配到紧邻的二、三号房。

  “电梯井本就是住户们的公共用地,凭什么还要我另外付钱呢?”陈当即拒绝缴费。工作人员也因此拒绝把新房钥匙交给他。

  开发商称卖价很优惠

  昨日下午14:00左右,记者在“源聚雅园”看到,A栋楼有9层高,修建时预留有电梯位置。但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附件里却注明:不安装电梯。在第四单元里,记者看见底楼的电梯井还没有全封闭,只用一张竹板挡住了电梯口。

  重庆源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管经理陈有贵称,他们为了让住户合理利用闲置空间,前不久才专门将电梯井改建成杂物间,配给每层楼的二、三号住户。而收费都是很优惠的,本来每间杂物间的修建成本都在1000元以上,但对住户只收800元。“如果住户实在不愿缴钱,我们会立即将杂物间的房门封堵后再交房。”陈经理说。

  不装电梯未经过审批

  电梯房没有安装电梯,且又改变了电梯井的用途,这些都经过审批吗?物管经理陈先生告诉记者,“源聚雅园”A栋的规划设计里,本应安装电梯。但因鱼洞地区的经济条件和部分购房者的要求,他们特别向购房者声明不安装电梯。虽然改变A栋电梯井用途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但整个工程已于今年3月获得巴南区建委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竣工图及有关资料,按有关规定申请规划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发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该《条例》还规定: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擅自改变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的,均属于违法建设行为。

  那么,“源聚雅园”A栋究竟是如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呢?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巴南区建委采访,却因负责的领导不在而无法得到答案。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记者黄航彬实习生陈东黄海文/图(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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