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怎能如此“人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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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28 红网 |
近期以来,监狱推行现代化管理理念,各地大小监狱超市商店、酒店式鸳鸯房蜂拥而起。罪大恶极的囚犯可惬意地逛超市购物,可与牢外配偶亲密幽会,有钱的可住舒适监仓。在凸显人性化的思维下,似乎无可厚非,但所衍生的利益冲突和腐败却令人担忧,仅重庆监狱每月犯人家属所交的购物款项就有100多万元,可见营业额之高。比如大连监狱去年揭发因为犯人可为监狱创造经济收益百万元,因此竟然为“有功”的杀人犯提供星级监仓服务,更放任其来去自由,结果囚犯在狱外再次杀人才东窗事发。(见《西安晚报》7月12日报道) 不可否认,我们的一些行业是需要“人性化”的服务,“人性化”也确是一个美好而仁慈的字眼,但凡事都打上“人性化”的旗号,挂羊头卖狗肉的话,就会使“人性化”变了味儿,也往往使某些人在“人性化”的大旗下去干见不得人的勾当。就说司法界的“人性化”服务吧,让人就有些难以理解,服刑的罪犯大都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他们在监狱里的主要任务是接受改造,特别是那些杀人犯、贩毒犯、拐卖妇女儿童等罪犯,本身就恶贯满盈,让他们在监狱里的“鸳鸯房”与定时前来探监的配偶过夫妻生活,甚至为其提供美容服务、电话吧等,使威严的监狱变得温文尔雅,何以谈及对罪犯的惩罚和改造功能呢? 及至看到报上刊登的一些监狱因为推行“人性化”服务而大发其财,犯人成为监狱的购物重心之后,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些监狱是打着“人性化”的旗号在发犯人的财呀。譬如,现在许多监狱里的犯人已经可以在狱中逛超市和刷电子消费卡购物。来到四川德阳监狱“亲情店”,面积虽不大,不过商品种类很丰富,有1000多种。除刀具及酒类外,其他商品几乎与外面超市一样。不同的是,该超市的营业员都是身穿制服的狱警。监狱超市每天早上八点开始营业,下午五点关门,一共有五名狱警在店内服务。目前,超市已在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的监狱落户。 当狱警变了责任心后,司法和法律在监狱里面已经严重变味;当犯人们因为有钱在狱内的各个超市里招遥过市、在“鸳鸯房”里与妻子同床共枕时,那些受害者的心里无疑在滴血啊!执法部门考虑罪犯的“人性化”,是否考虑过受害者的利益和法律的失语呢? “人性化”已经变为一些监狱利益的“护身符”时,我们要这“人性化”还有何实际意义可言呢?(稿源:红网)(作者:陈旭)(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