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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3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人来客往,免不了一些正常的应酬;至于公务来往的招待,以前有个“四菜一汤”的说法,不知道现在的标准又是什么。但不管怎样,总不能太“离谱”,尤其是公款吃喝。 最近两条有关“吃”的新闻,就实在太“离谱”了。一是粤西吴川市“吃”教育,一年半吃掉600多万;一是粤东革命老区陆丰,人民大厦吃“人民”,最高的一桌吃了15万元。 这样的豪吃海饮,古代以奢豪著称的石崇之辈恐怕都要自叹弗如了。或许,一些人会辩解说,吃点喝点算个啥?反正又没有落入自己的口袋。应该说,这种观点还是很有一定市场的。 问题当然没那么简单。吴川市教育局那位“吃喝”出了名的局长,到任一年后,他的司机就报销了17万元之多的修车费。陆丰,那一席三五万元乃至15万元的豪宴,10万元的劳力士也能打入餐费。你能说这些只是单纯的“吃喝”吗?2003年,全国1128名干部因公款大吃大喝受到查处,你能说吃喝不算啥,只要不落袋就没事吗? 豪吃海饮本已不对,把价值成千上万元的“礼品”当佳肴也“吃”下去,更使吃喝变了味、变了质。这种“吃”法,用老百姓的话说,只怕“好吃难屙”:如果是某个包工头为了能够承包到工程项目,摆这样的宴席,这分明是变相的行贿;如果是用公款招待上级或平级单位,这分明是掩人耳目的贪污。 这样的“吃喝”,吃穷了教育,吃穷了财政,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党群关系的紧张,引发了群众的不满,真是“吃坏了党风吃坏了胃,吃得人心背靠背”。 吃点喝点,许多时候真的不算什么,如果属于朋友间的正常请客,如果属于正常的应酬接待。但是,这两起典型的“吃喝”案例,“吃”的是民脂民膏,“喝”的是人民血汗。对这些变质的“吃喝”,必须坚决制止,否则损失的岂止是金钱。而等待这样“吃喝”当事人的,也必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不贷。 落胃不落袋,算不算腐败?答案不言自明。(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