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省区昨签劳务合作协议 2010年建泛珠三角区域劳动力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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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3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严利通讯员张祥)昨天,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通过了《泛珠三角九省区劳务合作协议》和《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章程》,并出台《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近中长期计划》讨论稿,标志着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全面启动。广东省副省长谢强华出席会议。 消除流动就业壁垒 《泛珠三角九省区劳务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消除流动就业的壁垒;在各方现有部门网站中开辟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专栏,推进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推进省级远程招聘系统建设,各方每年集中组织1~2次大型跨省区劳务交流活动;建立“9+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首长联席会议和劳务合作工作协调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 内地港澳职业争取衔接互认 各方还就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近中长期计划达成共识:到2010年,建立起统一、开放、有序的泛珠三角区域劳动力市场。到2010年底前,建成省际远程见工系统,实现企业和求职者双方异地同步可视见工;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对内地与港澳职业标准接近的职业(工种),实行“一试双证”,衔接互认。 今后三到五年内,广东省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总量将以每年10%的速度增加。(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