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化学生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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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09:45 新京报 |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刘慧珍教授和多位民办学校校长认为,国际化学生应该符合以下标准: 一、很好地用英语交流。 二、有国际承认的文凭或证书。 三、在有深厚的中国文化传统底蕴的基础上,理解和经历西方文化。 四、在掌握一定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有宽阔的知识面。 五、在有基本行为规范的基础上,拥有突出的特长、兴趣,拥有创造性思维。 六、有良好的心态和社会承受力,善于与人相处、合作。 七、有一定的艺术修养。 八、有国际生活和判断国际事务的能力。 九、有适应多元化文化生活的能力。 十、拥有宽广的国际化视野。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蒋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