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网上卖药有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0:08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黄佩)最近一段时间,一些不法商人借互联网之便从事非法药品交易活动,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无论在网站上发布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方可,违法经营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该《办法》将从发布之日实施。

  据悉,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他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暴雨考验北京交通
2003年审计报告
部分省市陈化粮调查
伊武装绑架菲律宾人质
第15届世界艾滋病大会
日本调查东海资源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激战 亚洲杯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