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特大井喷案6被告共聘12名律师到庭辩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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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0:48 人民网 | |||||||||
人民网重庆7月14日电 记者崔佳现场报道:今天上午9时30分,“12·23”中石油川东北气矿井喷特大安全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六名犯罪嫌疑人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始接受审判。 6名被告人每人聘请了两位辩护律师,法庭上共有12名辩护律师到庭。遇难者家属、被告人家属、当地群众、中石油职工代表和媒体记者等也到庭旁听庭审。预计庭审将持续约
六名被告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12队原队长吴斌;原录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钻采工艺研究院定向井服务中心原工程师王建东;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12队原技术员宋涛;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12队原副司钻向一明。 相关专题:重庆开县气矿发生天然气井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