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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岛内530元低还是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4:16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市昨日首次就此召开听证会,新标准岛内拟提50元、岛外拟提40元

本报讯(记者陈心华通讯员陈相秋)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我市岛内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定为530元,你觉得是低了,还是高了?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召开2004——2005年度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听证会,这在我市还是第一次。

标准拟调高四五十元

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拟调整为:思明区、湖里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530元;集美区、海沧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70元;同安区、翔安区企业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据了解,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开元区、思明区、湖里区、鼓浪屿区为每人每月480元;集美区、杏林区、海沧投资区企业则为每人每月430元;同安区为每人每月360元。

代表“一边倒”:530元并不高

听证会参加者绝大部分认为,此次调高的方案基本合理,530元的标准不是高了,还嫌低了呢!听证会呈现“一边倒”。

市公交公司代表通过和其他城市横向比较(附表一),认为如果定为560元,在和其他城市相比时会较平衡一些。

城市

2003-2004

2004-2005

增长额

上海

570

635

65

深圳

600

610

北京

495

545

宁波

520

拟不调

0

广州

510

680(拟)

170

南京

540

620

80

苏州

540

620

80

标准不该与“低保”倒挂

省安装公司代表林文聪也认为530元不算高。他说,调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出自几方面的需要:

一是调动就业积极性。长期以来,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倒挂”,一些人宁愿吃低保也不愿再就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和最低生活保障线拉开差距,不能让不工作的人和工作的人一个样;二是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工资标准将好的企业留下来,把低成本竞争、盘剥工人的企业挤出去,实现优胜劣汰;三是厦门吸引人才的需要。厦门要保持自己的龙头地位,就要在人才的工资待遇上在省内保持适当领先;四是工资水平的增长应与GDP的增长保持一个适当的比例,而最低工资标准也应该与GDP的增长保持适当的比例。

市劳动保障局有一个测算:以2003-2004年度为例,最低工资标准为480元/月、人,2002年我市职工赡养系数为1.81,平均收入则为265元/月、人,而我市2人户最低生活保障线为290元/月、人,可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为580元/月,比最低工资标准还高出100元。2003年我市职工赡养系数为1.90,如不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一矛盾将更加突出。

一味压薪,企业遭遇缺员

同安协生纺织的工人郑家胜说,老板特地交代他给听证会捎句话——服装纺织行业严重缺员,企业都急坏了。

据市总工会的代表介绍,我市一些工种已遭遇严重缺员,尤其像车工等工种完全招不到人。一个车工如果每月530元,扣去社保还能剩多少,怎么有人愿意干呢?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黄太平说,工资水平和一个城市的实力、经济发展等应是相匹配的。现在为什么出现招不到工人的情况?假如你劳动强度大、工资水平低,还不为他们交社保,工人当然要对你说“不”!一味压低工价,会限制企业的发展、城市的发展。企业如果仅仅依靠廉价劳动力来维持发展,那也不可能长久,还是要通过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来发展。

工资就像“蓄水池”,能吸引人才。厦门的工资水平比省内其他城市高,所以人才都往厦门跑,现在很多外地的企业都跑到厦门来招人,因为它们在本地市场上根本招不到人了。对企业来说,工资水平也是个“过滤器”,发展不理想、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就被“过滤”掉了。

近几年来,上海、深圳、宁波等地的工资水平均高于厦门,其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幅度也大大高于厦门。

标准提高,有利稳定劳动关系

此次调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会造成什么影响呢?除了支付工人工资的下限上涨了四五十元外,在社保方面会增加一些负担。以提高50元计算,企业承担的外来员工社保费平均增加5元/月、人。

但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了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形成一种较为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实际上,现在一些企业里工人的流动性太大了,已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工人代表郑家胜说,我知道,生活费要靠努力去赚取,我希望企业效益、个人待遇一起提高。因为这样我可以在企业里长久呆下去,不用老换工作,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工作,会更顺手一些。

听证会参与者的意见,将整理后上报市政府。最终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将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530元怎么算出来的?

1.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测算

2003年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平均为每月290元/人,2003年我市职工赡养系数为1.90(赡养系数指一个劳动者的平均负担人口,系数1.90指一个劳动者平均要养1.9个人),按此计算,最低工资标准应为551元(290×1.90=551元)。

2.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测算

2003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9024元,月人均工资为1585元。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为平均工资的40-60%,据此计算,2004-2005年度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在634至951元之间。

3.按照低收入职工生活费支出测算

根据市统计局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2003年我市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76.26元,家庭总支出为1053.32元。最低收入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60元,消费性支出为385.13元,其中用于吃、穿、用、住的支出月人均为289.24元。

2003年全市职工平均赡养系数为1.90,据此计算,2004-2005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应为289.24元×1.90=549.56元。

4.按物价指数测算

2003年我市物价水平小幅上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根据物价部门测算,今年一季度,在粮食价格快速上升的带动下,我市物价指数上升了2.2%,同期全国、全省分别上升了2.8%和2.9%,且有进一步上涨的趋势。据此计算,2004-2005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应为480元×101%=484.8元。

5.考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的有关情况

以2004-2005年度计算,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951元(1585×60%),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为21%,个人缴交额为199.71元。

社保个人缴费的情况,在过去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时没有纳入考虑。根据以上测算,2004—2005年度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应在484.8—951元/月之间。

现在拟调整的方案,是在以上测算的基础上,出于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照顾到企业承受能力的考虑拟出的。 (记者陈心华)

最低工资标准 非正常工作不适用

听证会上,市台商协会代表倪五洲说,由于限电的影响,一些企业开工不足,工人的劳动时间减少了,而最低工资标准反而上调,这样不合理。

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翁木城说,企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工作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的最低工资,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贴以及个人需缴交的社保部分,但用人单位需缴交的社保部分不在其中。要注意“法定时间”和“正常工作”这两个前提。

如果是开工三天停两天那样的情况,应不属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记者陈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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