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保姆,应买份家政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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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2:33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记者 王伟健 本报18版6月30日报道上海于7月1日推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得到读者热烈反响,很多读者咨询相关事宜。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请他们就家政服务综合保险问题作解答 问:为何推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答:由于上海的家政服务一般发生在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他们之间的雇佣关系属于民事劳务关系,无法用劳动法来调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推出该险种,以维护服务人员的权益,规避雇主风险,是政府主导、具有公益性质的商业保险。如果家庭雇佣保姆,就应该买份家庭服务综合保险。问:这个保险应该由谁购买? 答: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雇主,特点是雇主自愿购买,家政人员受益。 对于单位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由于他们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能购买此保险。 问: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家政服务综合保险? 答:凡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雇佣家政服务人员的雇主可以作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但雇佣直系亲属、非家政服务全日制工、年龄在16周岁以下或满70周岁以上的人作为家政服务人员的雇主,不能参加本保险。 问:如何理赔?答:举个例子,市民张先生雇佣家政服务人员王女士,并购买了上海市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后王女士在从事家政服务期间,因张先生家的煤气泄漏发生爆炸受伤,发生救治医疗费2.5万元。经有关部门鉴定,王女士的残疾程度为3级。保险公司应当给付残疾及以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5万元。 问:雇佣的钟点工为几个家庭服务,该钟点工的保险应该由哪家来购买? 答:只要雇佣家政服务人员,不同的家庭都应分别购买该保险。 问:某雇主有两套不同住址的住房,雇佣一个家政服务人员在这两处服务,需要为这位家政服务人员购买几份保险? 答:同一雇主雇佣同一家政服务人员,为雇主的两个不同住址提供服务,可以只买一份保险,详细情况可见保险条款,或直接查询www.12333.gov.cn。 《华东新闻》 (2004年07月15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