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开水烫男友,妹妹砖头砸姐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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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7:21 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秋砚 记者 殷学兵)小姨子男友上门闹事,姐夫用开水烫他。小姨子为护男友,用砖头将姐姐砸伤。事后,受伤的姐姐将妹妹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追究妹妹刑事、民事责任。日前,栖霞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妹妹因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赔偿姐姐5000余元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4岁的王英(化名)与39岁的王兰(化名)是一对亲姐妹,分别成婚后皆住在栖霞区尧化门,且是邻居。2002年,因为一场车祸,王兰腿部致残,不久丈夫与其离婚。 去年年初,王兰结识男青年张某,并很快相爱。后因姐姐王英对张某不满,两姐妹因此产生矛盾。接着,两姐妹又因宅基地一事经常发生争吵,矛盾日深。当年11月17日,张某为给女友王兰出气,提着把菜刀,来到王英家楼下,找王英丈夫闹事。王英丈夫见状,爬上二楼阳台,拎起开水瓶,就往张某身上浇。看到张某要吃亏,王兰拾起砖头,就向姐夫家楼上砸去。其中一块砖头,正好砸在下楼的姐姐王英脸上,当场鲜血直流。后经法院鉴定,王英的伤已构成轻伤。王英住院治疗24天,花去医疗费4300余元。今年3月,王英将王兰诉至法院,要求追究王兰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63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兰因琐事与姐姐王英产生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外,王兰的犯罪行为已使王英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法院依据《刑法》、《民法》有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