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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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8:15 扬子晚报 |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它的颁布和实施,顺党心,合民意,抓住了党的建设中的关键问题和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解决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决心。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就是要把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德
领导干部要做坚持原则的模范。原则是选人用人的根本。《条例》规定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六条原则,是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集中体现。要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首先就要把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领会好、掌握好、坚持好。坚持原则,就是要视原则如泰山,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用好原则、维护原则。坚持原则,重要的是要在实践中贯彻原则,不折不扣地按照原则办事。 领导干部要做执行标准的模范。干部标准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依据,严格执行标准则是选好人用好人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是我们衡量干部德才的基本尺度。做执行标准的模范,就是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来看待干部的实绩。做执行标准的模范,就是在标准问题上不迁就照顾,不降格让步,决不让政治上有问题、作风上有污点的干部“带病上岗”。 领导干部要做履行程序的模范。程序是规范用人行为的必要形式,严格履行程序是规范用人行为的重要保证。《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作出了严格、科学的规定。做履行程序的模范,就是要牢固树立按程序办事的意识,用严格的程序来监督和规范用人行为。做履行程序的模范,就是履行程序要严格,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按程序办事和“形式上走了程序,实质上走了过场”的现象。 领导干部要做接受监督的模范。能否自觉接受监督,是一个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表现。领导干部要把《条例》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检查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接受监督的模范,就是要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倾听群众的意见,按群众的意愿改进工作。做接受监督的模范,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主体,真正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干部选拔任用始终处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中。 我们坚信,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做贯彻《条例》的表率,带头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就能带出用好制度好作风选人用人的好风气,开创出英才辈出、生机勃勃的干部工作新局面。(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