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原宣传部长贪污受贿被判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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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8:27 沈阳晚报 |
原张家港市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范平因受贿、贪污等项罪名,12日被苏州市沧浪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5万元。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范平在担任张家港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张家港市水利农机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犯有受贿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同时,范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为人民币769279.41元,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据《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