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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13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贵阳市近日出台的《贵阳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不得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该规定8月1日起施行,贵阳市主干道、车站繁华街道以及风景区等作为重点救助区域,对在街巷上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实行保护性救助,主动护送、引导到救助站;发现带伤、病的流浪乞讨人员,有关单位应及时进行救治或送指定医院,待脱离危险或者病情稳定后转送救助站;对在重点区域内不听劝阻,影响社会秩序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作者:王斌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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