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糖尿病医保项目重审可灵活办理 参保病人可任选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24 南方都市报

  城市备忘

  本报讯(记者綦伟)下月1日,我市第一批申办糖尿病门诊特定项目的医保病人的《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诊断证明书》(下简称《证明书》),大部分有效期将满。昨天,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在重新办理审核、登记手续时,参保病人们可以在市里任意一家二、三级综合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

  据了解,去年8月1日起,我市开始将糖尿病门诊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范围。根据规定,患有糖尿病的参保人,须由就诊的二级或三级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主诊医师填写《证明书》,经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科主任签名,医务部门审核盖章,通过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传输到市医保中心确认、备案才可。该《证明书》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应在不同于上年度审核的二、三级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据悉,因目前医保信息试点系统功能有限,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同意在重新办理审核、登记手续时,参保病人可以在市里任意一家二、三级综合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操作方式照旧。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重庆井喷事故公审
2003年审计报告
伊武装绑架菲律宾人质
长春人质事件
解读顺驰地产扩张之谜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