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高考舞弊案首批7人被公诉 择期公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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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3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15日电7月13日,涉嫌制造河南省濮阳县第三中学高考舞弊案的田春山等七人,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移交至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 据人民法院网消息,濮阳县第三中学政教处副主任田春山,教师肖付印、郭循奎、贾彦军、崔光民、张省委(伟)、李连培等7人因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于2004年6月15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当日被刑事拘留,6月23日被批准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6月5日晚,田春山、肖付印、郭循奎、贾彦军、李连培商量,准备在高考中帮助一些关系考生及其他考生作弊,并收取一定数量的钱财。 五人商定:扩大队伍明确分工,让同是外场联络员的本校教师崔光民、张省委(伟)参加进来,由崔负责收钱和记帐;制定收钱和分赃标准,根据考生要求提供宽松作弊环境、传送考题答案等情况,分别每场每人收取600、1200元。监考教师每人每场分赃400元,其余钱财归田春山等7人。 6月6日,田春山等7人共联系有作弊要求的考生103人,收取现金20余万元。当晚,将该103名考生的名单打印了100余份,于6月7日凌晨分发给本考点4名监考教师(另案处理),再由其分发给同考点的其他70余名监考教师。6月7、8日两天,这些人在高考中向部分考生提供了作弊环境或传送了试题答案。 高考期间,田春山等人还与他人预谋,利用数码相机偷拍试题等手段窃取部分考题,组织其他教师参与答题,将答案用手机短信或直接打电话的方式传送给有作弊要求的考生,致使部分考生达到了作弊的目的。 据报道,濮阳县人民法院已于当日组成合议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黄广奇、孙伯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