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井喷事故案庭审进入第二天 公诉人继续举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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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09: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万州7月15日电 (记者 邹辉) 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案今天继续庭审。上午9时30分,审判长唐艳宣布继续开庭审理,公诉人继续举证。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发生特大井喷事故,导致24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2142人因硫化氢中毒住院治疗、65000人被紧急疏散安置、直接经济损失达6432.31万元的严重后果。经国家有关部门调查,“12·23”井喷事故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
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长达10页的起诉书,法庭对部分被告人进行了法庭调查。中午休庭后,下午的庭审从1时30分左右开始,继续对余下的被告人进行了法庭调查,下午4时左右进入举证阶段。 公诉机关昨天共出示了5部分证据。 相关专题:重庆开县气矿发生天然气井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