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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给老百姓带来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4:27 大众网-农村大众

  定期检验(包括年检)是否属于行政许可?能否对人、对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定期检验(包括年检)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是否依法从事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手段,不是行政许可。在实施年检中,要防止把年检转为或者变相转为行政许可。

  对过去实践中名为“年检”实为“许可”的管理手段(比如规定,未申请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当事人就不能从事相关活动),要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进行规范。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后,行政机关实施定期检验(包括年检)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定期检验(包括年检)的对象限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

  小煤矿的关闭、各种营运车辆的取缔是否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对依法取得采矿许可的小煤矿、依法取得营运许可的车辆,如果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撤回小煤矿的采矿许可证、车辆的营运证。由此对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撤回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地方可以要求从事特定生产活动的企业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取得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15条规定,地方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它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5条的规定,对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的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依法行政许可,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行政许可法第58条的规定是否意味着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创设的行政许可都不能收费?

  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据此,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能否收费,要看有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

  判断行政许可的标准有哪些?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可法第2条、第3条、第12条的规定,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行为,不包括民事权利、民事关系的确认。因此,植物新品种权的授予,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注册等,不是行政许可;而城市规划管理中选址意见书的批准,土地管理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准,是行政许可。

  二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管理行为。外交部门对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有外事审批权的国务院部门颁发因公护照权、护照签证自办权等的审批,不是外部行政管理行为,不是行政许可;而公安机关对公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审批,是外部行政管理体制行为,是行政许可。

  三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可以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因此,行政机关采用检验、检测等手段对市场产品的日常监管不是行政许可。

  对批发市场的数量进行控制,是否可以认为属于“公共资源配置”?

  某城市为控制大型批发市场(食品、药品、建材等批发市场)重复建设,要求新建批发市场报政府审批。对这类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和第13条的规定,不应设定行政许可,也不属于公共资源配置。

  安全生产培训,要求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是不是行政许可?劳动部门的职业技术培训,凭证上岗(如电焊工、锅炉工、厨师等200多种),是不是行政许可?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不是行政许可。

  通过劳动部门职业培训获得的资格,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获得资格只是对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的一种客观评定,从业人员以此可以获得更好的竞争地位,对其是否可以从事特定活动没有影响,这种资格的给予不是行政许可;二是,获得资格不只是对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的一种客观评定,未获得此种资格,从业人员就不能从事特定活动,这种资格的给予是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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