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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警惕的现象:外商投资玩“猫腻”不得不防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5:12 人民网

  人民网南京7月15日电日前,一位外商到江苏省某县办毛纺织厂,结果原发票150万美元的二手机器被申报成180万美元,并且获得当地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后经南京检验检疫部门鉴定,实际价值只有56万美元。

  一批设备价值申报和评估有较大差距,这种过去中外合资企业中并不鲜见的现象,如今随着外商投资形式的改变,也出现在了外商独资企业中。记者从南京检验检疫局了解到,去年该局共接受价值鉴定62批次,有18批次出现降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降值率达到20%。

  通常而言,外商投资包括现金、生产设备和无形资产等形式。按照规定,无论是以有形设备还是无形资产投资的外资企业都要进行价值鉴定。南京检验检疫局从事财产价值鉴定的何重辉介绍,近年来,原先合资合作企业对投资设备恶意低价高报、损害中方股东利益的情况明显减少,但独资企业却有增加趋势,有的甚至玩起了“空手道”。一位外商准备投资一家照明设备厂,先从所在国收罗一批二手设备,到了投资地后高报价格,再以此做抵押向银行贷款。就这样,这位外商仅仅以一些旧设备就换来了土地、银行贷款以及当地的厂房和劳动力,最后还可以享受外资企业的各种优惠。

  此外,近年来随着我国引进的外资项目技术含量的提高,外商以无形资产投资的越来越多,而这种新的投资特点也直接引发了价值鉴定中的新问题。一位外商要开办一家药品招标公司,名义注册资本170万美元。结果在申请价值鉴定时,检验检疫局人士发现其中有150万美元是非专利形式的软件,经进一步确认,这套软件实际只是和我国常见的网上购物软件系统大同小异的5张光盘。因该公司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不愿提供更多信息,结果这150万美元的软件成了“悬案”。还有一家做芯片的外资企业,1000万美元投资中竟然有900万美元是软件。

  专家指出,如果是真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无形资产等作价投资是受到鼓励保护的,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政策,比如无形资产投资一般不能超过注册资本20%、高新技术企业不能超过35%,投资软件应取得著作权保护等。事实上,上面这两家外资企业都违背了这些规定。

  外商在财产价值上玩“猫腻”,显然是利益驱使。有业内人士分析其实质指出,有的虚增注册资本是为了在贷款、批租土地以及税收等方面享受优惠,有的虚增固定资本以便多提设备折旧费而提高生产成本,最终少缴税款。(生余新禧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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